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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治污遭遇“75%”尴尬 29个项目卡在何处

发布时间:2024-05-22 03:47:35 作者: 乐鱼平台登录

  宾西牛业和马利酵母,是我省松花江流域内两个严重污染企业,007年5月,被原国家环保总局(现国家环保部)挂牌督办。一年多来,两家企业一直在整改,但监测数据表明,现在企业超标排放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在线监控设备的主要部件正在发货途中,很快就会到位安装。安装完后我们要申请验收摘牌。”9月23日,黑龙江宾西牛业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对到企业督促检查的省环保督促检查组工作人员态度谦恭。同日,在哈尔滨马利酵母有限公司检查时,负责人的态度也是如此。

  去年5月,自被原国家环保总局因违法超标排污而“挂牌督办”以来的一年多时间里,两家企业的治污进展在行动上显得比较迟缓。

  宾西牛业于今年上半年投入运行了自己的污水处理设备。但是在之后环保部门的多次检查中,该企业所排放废水仍有个别指标超过排放标准。马利酵母也于去年投入建设了污水处理设备,但今年9月中旬,省环境监察总队监察人员暗中抽查了该厂的三处排污口,监测数据表明,该厂所排废水依然超出排放标准一倍以上。

  两家企业被挂牌督办的起因是,2007年3月,原国家环保总局派出暗查组对我省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佳木斯、牡丹江、双鸭山、鹤岗等7市20个区(县)的49个排污单位、5个城市污水处理厂、2个开发区进行了现场检查、监测和拍照取证。暗查发现,省内有54家排污单位(含5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宾西、双城开发区4家企业)除因停产没有采到水样的5家外,有37家超标排污,马利酵母和宾西牛业是其中两个。其中,宾西牛业有限公司未执行环评制度,擅自违法生产,污水直排,化学需氧量(COD)浓度高达2120毫克/升,超标25.5倍;马利酵母有限公司污染设施形同虚设,污水直接外排,COD浓度高达2980毫克/升,超标23.8倍。

  在去年4月召开的全省加强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紧急会议上,省政府决定,对马利酵母和宾西牛业等环境违法企业做出“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关闭”等处罚。随后,原国家环保总局公布松花江流域该年度第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决定对严重超标的包括宾西牛业和马利酵母在内的11家排污企业挂牌督办。

  宾西牛业位于宾县宾西开发区内,松花江的一条支流蜚克图河在开发区一侧静静流过,宾西牛业的排污口就设在蜚克图河河畔。马利酵母则坐落在哈尔滨市阿城区,地处松花江的另一条支流阿什河的上游。宾西牛业是一家集黄牛养殖和屠宰为一体的企业,企业向外排放牲畜粪便和屠宰废水;而马利酵母则是一家以糖蜜原料生产各类酵母的加工公司,其排放的废水则富含各种有机物。两家企业违法超标排放的废水,对松花江及其支流导致非常严重污染。

  在9月23日接受督查组检查时,宾西牛业的负责这个的人说,自污水处理设备投入运行以来,该设施一直满负荷运转。目前正在运作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由于主要部件还没运到,故现在还在等待。近日即将安装好,之后大约10月底就会申请环保部门验收摘牌。

  马利酵母的负责人则表示,该公司每天的废水排放量是每小时80余吨。去年被挂牌督办后,公司投入巨资新建了工厂和污水处理设备,并采取了多项措施处置废水,已能达标排放。至于监察总队的监测数据,这位负责人认为可能是检验测试手段存在误差。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在今年年底之前,阿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企业达标废水将再排入阿城城镇污水处理厂做处理。届时,该企业的废水就可保证达标排放,并可摘牌。

  自2005年以来,我省有一批被国家及省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企业。9月22日至28日,由省环保厅、发改委、监察厅和建设厅等部门组成的环保督查组分成四组对全省各市(地)及农垦总局进行督促检查,督查重点便有国家及省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企业的整改情况。督查的组织者表示,希望能够通过此次督查促进挂牌企业加速违法排污行为的整改,早日摘牌,从而使松花江流域的水污染治理收到长期效果。

  至目前,我省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116个项目开工率只有75%,还有29个项目未开工。

  什么问题导致这些项目进展缓慢呢?省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项目是由于个别企业涉及改制、搬迁等原因前期工作滞后,使开工受阻;还有一些项目已下马或不需要国家资金补助,准备用其他项目替换,正在协调运作中;一些污水处理厂项目涉及征地、农民失地保险等,程序繁琐,审批时间长,影响开工;个别建设项目内容、地点变更,正在等待国家批准;部分准备以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的污水处理厂仍没有确定合作伙伴,有的虽然确定了但没有就污水处理费等问题达成协议,尚未签订合同,影响了项目开工;还有的项目由于地方财力紧张,缺少配套资金,建设进度迟缓。

  据介绍,还有部分项目是由于国家资金计划下达缓慢影响了开工。至8月底,国家已累计对29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24个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9个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投放资金近11.2亿元,占国家应投资额的40%。

  到2010年,要使松花江流域大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治理和保护,完成重点城市污水处理和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任务,使重点污染隐患得到一定效果治理和监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一定效果控制;松花湖等48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松花江、第二松花江、嫩江、牡丹江干流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流域监测断面重金属等有毒污染物水质指标达到Ⅱ类;全流域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12.6%,大中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利用“区域限批”政策,坚决控制新的污染。“十一五”期间,停批所有向松花江水体排放重金属和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项目。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对电力、钢铁等12个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力度。今年年底前,要在松花江流域全面淘汰或关闭生产能力达不到一定规模的污染企业。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严厉打击危害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违法行为。

  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抓紧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快重点企业的治污进程。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备建设。省辖市城市污水处理率2008年年底前要达到50%,2010年年底前达到70%。

  统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十一五”期间,停批所有向外流域的调水工程,制止地下水的无序开发,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保证河流必要的生态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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